深州市王家井镇人民政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(2021版)
序号 | 检查项目 | 检查 子项 | 事项类别 | 检查主体 | 检查依据 | 检查方式 | 检查内容 |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“双随机”抽查 | 对应省级部门名称 |
1 | 安全生产综合 | 人员培训 | 一般检查事项 |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十八条、第二十四条、第二十五条、第二十六条;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》;《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》。 | 书面检查 |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考核合格, | 否 | 省应急厅 |
2 | 应急管理 | 一般检查事项 |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十八条、第七十八条、第七十九条;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》;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六条。 | 书面检查、实地检查 | 是否按规定制定预案或演练。 | 否 | ||
3 | 特种作业 | 一般检查事项 |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二十七条;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》;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》;《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》。 | 书面检查、信息管理系统 |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、培训及档案情况。 | 否 | ||
4 | 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| 重点检查事项 |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 | 《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》第八条至第十九条。 | 书面检查、实地检查 | 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隐患治理情况。 | 否 | ||
5 | 隐患排查 | 重点检查事项 |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三十八条;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》。 | 书面检查、实地检查 |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。 | 否 | ||
6 | 对违反《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》的处罚 | 一般检查事项 |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 | 《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第八款。 | 实地检查、书面检查 | 是否按要求生产、经营清真食品 | 是 | 省民宗局 |